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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二條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5/03/022.公司名稱:圓方創新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案由一:通過本公司擬取得有價證券案。案由二:通過追認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櫃檯買賣中心對本公司私募補辦公開發行案,應行補正事項案。案由三:通過與子公司宜錦(股)公司於台北市北投區立農段387-2地號等9筆地號合作開發案。案由四:通過追認與花蓮區漁會簽訂合作計畫協議書案。案由五:通過花蓮漁港登船碼頭新建工程營運合作案。案由六:通過本公司會計主管任用案。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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